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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工商多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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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22 18:28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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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工商局紧紧围绕落实县委“2556”主体责任体系和《陇西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强化责任主体,加强作风建设,为全面履行工商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工商系统实际,制定了《陇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对县局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各自责任予以明确,形成了“855”主体责任体系。同时,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与县纪委的联系,自觉接受县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督导和指导。工作中,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执法及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在县委调整检查组联系单位后,第一时间联系纪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的到县局检查指导工作,并定期汇报沟通。
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要求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联系的工商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抓制度,做到同督导、同考核。制定了《班子成员驻所跟班制度》,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抓联系工商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抓联系工商所各项业务工作,做到了责任明确,要求清楚,既抓业务,又抓党风,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狠抓责任落实。在认真贯彻县纪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确定并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维护党纪党规权威、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作风建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等6个重点做出详细安排,确保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县局实际,下发了《进一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约谈工作的通知》,对廉政约谈与诫勉谈话工作不断加强。召开专门会议,对干部职工重大节庆假日期间的纪律作风进行强调,把牢作风关口,树立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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