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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工商局重拳查处一起侵权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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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2 10:25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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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洮县工商局破获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查获假冒剑南春、泸州老窖、五粮春、世纪金徽等共计92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五月初,临洮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酒厂打假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临洮县中铺镇某超市货架上销售的泸州老窖特曲白酒、五粮春白酒、剑南春白酒、世纪金辉四星白酒,外包装防伪标识与原厂防伪标识不符,生产信息数据不全,经营者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该局执法人员迅速立案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对该超市内存放的共计92瓶侵权白酒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相关酒厂鉴定后出具的鉴定证书证明该批白酒为假冒伪劣产品。面对证据,经营者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临洮县工商局责令该经营者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白酒92瓶,并处罚款15000元。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一定要谨慎,一是购买白酒要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场所、信誉较好的商店、超市或市场,尽量不要在流动摊贩处购买。二是购买时一定要查看包装上的防伪标识、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还要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三是面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白酒时要提高警觉。如果不幸购买到假酒,要马上向有关部门举报,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分子的猖狂行为。(常建东 李凤琴)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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