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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短斤少两害人 岷县工商解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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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9 10:16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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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岷县蒲麻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黑心秤纠纷,为药商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
2018年3月14日,岷县茶埠镇农民陈某窜乡收购中药材时与蒲麻镇农民刘某达成交易,刘某将915公斤自家种的当归以每公斤30元的价格卖给了陈某,随后将当归运回岷县当归城又卖给了其他药商,在称重时发现数量少了100公斤,感觉损失严重,立即打电话向岷县工商局咨询后就前往蒲麻镇和刘某协商解决,刘某不但不承认秤有问题,还换了秤砣并调了磅秤标准,双方发生了争执。
接到投诉后,蒲麻工商所两名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情况,证实陈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刘某的磅秤问题严重。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短缺的100公斤当归按每公斤30元的价格由刘某退回给陈某,当场为陈某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刘国栋)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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