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案例】商家未守承诺 工商迅速维权 |
|
时间:2018-05-22 16:16 作者:工商局办公室 |
|
近日,陇西县工商局巩昌分局接到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下派投诉单,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在陇西某家居建材城预定家具一套,预付定金3000元,因商家未按承诺的时间和产品要求供货,要求退回预付金,遭到商家拒绝。
接到下派单后,陇西县工商局巩昌分局立即进行调查调解,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失,对商家详细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还消费者预付金3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 庞志平)
(责任编辑:工商局办公室)
|
|
|